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问题
根据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山东省的反馈意见,省纪委监委在全省部署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、滥发津补贴、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。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,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、改进作风,近日省纪委通报5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问题,分别是:
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13年至2014年,经时任办事处主任景奉泰同意,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以出差补助、交通补助、取暖费名义,违规向全体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69.29万元,其中景奉泰个人违规领取津补贴共计8.3万元。2018年5月,景奉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;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。
东明县审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。2014年12月,东明县审计局在已实行车改情况下,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公款购买5万元加油充值卡,2015年至2016年分5次以每次1000元的标准,发给包括时任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王洪恩在内的1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;2015年至2017年,该局公款购买电话充值卡15.19万元,以不同标准发给干部职工6.91万元。另外,王洪恩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。2017年11月,王洪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;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张超建和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崔新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党组成员、副局长王佰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;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。
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柏林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13年2月至2016年4月,柏林镇以交通补助、通讯补助、加班费等名义,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57.81万元。其中,时任镇党委书记裴中军个人违规领取2.38万元,时任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邵长三违规领取2.59万元。2018年1月,裴中军、邵长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。
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岗位补贴和舆情信息奖问题。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,时任大辛庄街道党工委书记张福志擅自决定,违规发放岗位补贴共计18.69万元,其中张福志个人违规领取4800元;违规发放舆情信息奖共计7.07万元。另外,张福志还存在违规超标准乘坐高铁一等座问题。2018年3月,张福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。
淄博市淄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违规发放交通补助问题。2016年7月到2017年3月,该局违规为5名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助共计7200元;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,违规为1名工作人员发放驾驶补助2500元。2018年5月,该局党委书记、局长祝长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;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。
通报强调,清理规范津补贴或福利,是改革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措施,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、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腐败的必然要求。上述5起典型问题,有的经主要领导决定擅自发放,有的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违规发放,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,都是不收敛、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,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。
通报要求,各级党委(党组)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关于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,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发放行为。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强化日常监督管理,及时纠正违规行为;对津补贴或福利政策要加强研究分析,对工作中确有需要的,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制度供给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迁就,持续释放执纪必严、违纪必究强烈信号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,以身作则,严格自律,树立良好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