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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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委办公室(监察室)工作职责


1.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及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,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全面履行执纪、监督、问责职责。

2.监督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学校的决议、决定、规章制度在我校的贯彻执行情况,保障干部依法行使职权,对其行使权力进行监督。

3.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,提出建议,依照权限组织起草、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,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。

4.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,开展校内巡察工作,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、遵纪守法教育、廉洁自律教育;开展谈话提醒、约谈函询;加强制度建设,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

5.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、申诉,保障党员的权利。调查党员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,提出处理建议。受理党员、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。

6.监督检查学校各行政部门、行政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以及学校的决议、规章制度的情况,并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。

7.受理对学校各行政部门、行政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、控告并依法保护检举人、控告人的合法权利。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以及学校决议、规章制度的行为,对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。受理监察对象行政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。

8.负责本单位安全稳定和职工思想教育、管理服务工作。

9.做好本单位建章立制、规范管理和开拓创新工作。

10.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