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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“五一”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

2023年04月28日  浏览量: 106 次  来源: 纪委办公室(监察室)  作者:   发布: 纪委(监察室)

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之以恒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,现就2023年“五一”期间廉洁过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、强化责任担当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作风建设、廉洁自律,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,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充分认清作风建设形势的严峻性和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,把“五一”假期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,及时安排部署,严明纪律要求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、压力传导到底。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,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,要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既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,又要广泛宣传,以上率下,做到过节不忘责任、过节不忘纪律,真正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,廉洁过节、安全过节的节日氛围。
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倡导文明过节

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,遵守公序良俗,坚持令行禁止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禁违规公款大吃大喝、用公款安排旅游、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,公款搞相互宴请;严格执行教育部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接受宴请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;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或“私车公养”;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、消费卡等节礼;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;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
三、加大监督执纪,严肃追责问责

学校纪委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责,坚守“监督的再监督”职能定位,聚焦“四风”问题易发、多发的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,以及不担当、不作为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,通过专项检查、明察暗访、随机抽查等手段,强化监督检查。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,及时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,对“五一”期间顶风违纪行为,从严从快从重查处,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,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,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,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。

 

监督电话:0538-6715603

监督邮箱:jiwei@tsu.edu.cn

 

附件:

1.4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5Q5fpARXGqId72R0cdfCEg

2.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典型问题

http://www.sdjj.gov.cn/tbbg/202304/t20230425_11682507.htm

 

 

中共泰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4月28日